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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權啊人權,誰配擁有人權??誰能剝奪他人的人權!
好像每隔一陣子,就會再次引起大家討論的,是否廢除死刑,
對於這個提問,我一次也沒有遲疑過,我支持死刑的存在,
看看這個日本的真實案例,點我
這個案例很久前我就看過了,每看一次都不忍心繼續看下去,
如果加害人的人權需要受到保護,試問,
逝者當初求饒的呼喊又有人在意嗎?
而生者的被害人家屬又情何以堪,
這些,就不需要被照顧嗎??

我們的社會,有很多溫暖的地方,也有很多奇怪的地方,
孩子小的時候,不好好糾正他的行為,
等到大了,犯錯了,父母忙著為孩子講話,拜託別人原諒,
甚至出言咄咄的為孩子護航,

為加害人辯護的律師,是否真的有設身處地的想過,
是針對事實加以陳述,還是扭曲事為當事人脫罪,
整個社會又在怎樣的教導我們的下一代,
電視上的不良示範,我們要找誰抗議?
難道身為父母,只能用一己之力,盡量的保護自己的孩子嗎?
為什麼不是整個社會一起來呵護、培育我們的下一代?

人權人權,傷害他人的人有資格繼續擁有人權嗎?
人權人權,是用來傷害善良無助的人嗎?
人權人權,不需要知道它背後的用意就隨意拿來當護身符嗎?

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是沒錯,然而,
做了天大的錯事就不需要付出代價嗎?
只要一句輕淡的對不起我錯了,就應該得到原諒嗎?
而被害人的親友就必須日日夜夜忍受那蝕心的痛嗎?

我們每一個人,都應該好好想想,什麼才是最重要的,
世界上沒有絕對真正的公平,但是,至少,
我們應該要盡力維護社會的安全,
讓那些無理的暴力從我們的社會消失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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